9 July,2007 5:21

賊窩大公開





這個賊原來在PCHOME新聞台存在了一陣子了.而且,根據GOOGLE搜尋出來的結果,
她還有個專寫英國的單元.看的人還不少呢! 只是因為這個新聞台目前已經關閉.卜媽
無法得知她裡面的七篇文章是否全抄襲自卜媽.這一點我會在提出訴訟後,請警方向
PChome調閱相關資料來了解.只是..如果是的話,對於卜媽的名譽已經造成不小毀損
了.衝著這點,我告定啦!!


有時候,我也不得不佩服自己.今天感冒頭暈暈,躺在沙發上時,拿起電腦花了些時間,
竟然還就把她的資料揪的差不多了.她的名字,就讀學校,地區等全都齊了.頁面存檔的
工作也都完成.還發現這個賊,小窩還一堆.XANGA只是她廢棄的一個爛窩而已.所以,
卜媽認為,在那留言她應該還不知道要去看.請大家移駕到她的其他小窩去留言吧!
另外,若有認識她的朋友同學們,也麻煩請盡快讓她知道這件事.


奇摩的賊窩:

我的小小世界 = ] - Yahoo!奇摩部落格


無名的賊窩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JaYe95




這邊還要謝謝大家的留言與支持.

其實,跟著卜媽一路走過來的人都知道.卜媽的網誌一向都只報喜不報憂.
平常生活上的不愉快,我會自己藏住.其實也很少跟家人好友們報告.就是
 因為心想台灣的社會問題,工作壓力,小孩的教育等等已經將大家壓的喘
不過氣來了,何必閒暇時開開網誌,還要看到一堆不愉快呢?

原本,這件事要不要PO上來,我也是考慮了很久.最後還是氣不過決定來公
開.除了自己創作的心血被蹧蹋而感到氣憤不平以外,更為現今社會上這些
小朋友的自我膨脹與無知感到心寒. 於是決定剛好藉這個機會,來讓大家了
解一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.

其實,現在各種轉貼的文章,可以說已經氾濫到了刪都刪不完的地步. 在
COPY and PASTE之間,大家也有可能已經侵權而不自知.卜媽還要提醒
大家,轉貼文章或下載照片時,最好能夠先取得創作者的同意.並將同意
的留言存取作為證明,已避免日後可能產生的麻煩.

若是已經多次轉貼,作者不可考的文章,圖片.也請盡量註明轉貼的來源,出處.
並在文章後面附上如有侵權請告知的聲明.如此的情形,多數的作者應該會體諒.

卜媽也希望藉著這事件的紀錄,來讓大家了解,遇到相同情形時的處理模式.

這段期間因為這件不愉快的事而帶給大家的開機壓力,也請各位多多包含囉~



愛你們的卜媽  ^3^  ~
















Article Category: 擒拿盜文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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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lonyandglen at PIXNET at 05:21 AM | Comments(32) | Trackback(0) | Hits(51)


Comment



卜媽好好照顧自己身體呢!



關於這個小賊,

希望她能很快的有所回應,且負起她這種行徑該負的責任。



Joe1012  | 09/07/2007 06:35:36



真的很差勁耶~

用別人的心血~還這樣子惡烈~生氣

michelle1010  | 09/07/2007 08:34:50



這賊人真的很可惡,

我想有在寫網誌的人都知道,

每一篇文章都要花不少心血才能完成的,

看到別人輕輕鬆鬆的就把自己的心血佔為己有,

真的會很痛心!!

小花  | 09/07/2007 09:09:45



難怪卜媽你這次會大怒

畢竟侵犯到個人權益

卜媽加油

Mandy1229  | 09/07/2007 13:51:28



很多人在網路上 都會忘了很多地方其實是私人空間

又~像卜媽這樣報喜不報憂 真的會人以為是"好人"就可以隨隨便便

也希望大家別忘了每個網誌後都有一個有血有淚的真人 辛苦的耕耘著這片園地

卜媽加油!!!

老實說~我對台灣拷貝權的認知有點失望說 不習慣自己動腦想點子 什麼時候能有進步ㄋ

monicali33  | 09/07/2007 17:07:20



這位小賊還偷了其他人的文章



原文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2rp3lKqQHxvYg4LGyVq6Mg--

/article?mid=507&prev=624&next=264&l=f&fid=15



小偷文



http://www.xanga.com/jaye1162/577571766/386512443330

0227672276365306260312405236948303403687035186.html





我去原作者那裡提醒那位作者了

希望更多人可以制止那位行為真的很誇張的小姐繼續偷文下去



抱歉我不會用連結 T_____T

ahnknone  | 09/07/2007 17:22:37



這位小賊還偷了其他人的文章



原文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

2rp3lKqQHxvYg4LGyVq6Mg--

/article?mid=507&prev=624&next=264&l=f&fid=15



小偷文



http://www.xanga.com/jaye1162/577571766/386

512443330

022767227636530626031240523694830340368703

5186.html





我去原作者那裡提醒那位作者了

希望更多人可以制止那位行為真的很誇張的小姐繼

續偷文下去



抱歉我不會用連結 T_____T

ahnknone  | 09/07/2007 17:23:29



我贊成你的作法.

端正風氣,以正視聽.

加油!

PT912  | 09/07/2007 17:40:40



恩不管如何,我都支持你喔卜媽

加油!!

doggyyi  | 09/07/2007 17:44:58



我剛剛把那個小偷的blog都看過一次

又發現她偷別人文章

真的好奇怪喔 不知道她的心態是什麼

活在謊言裡會比較好過嘛?!

我也去通知了另外一位版主

希望那位女生可以快點受法律制裁

卜媽我們都支持你啦

這是另外一位被偷文的版主

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patfender/3/12902402

82/20070708105422

我有留言給他 還有留網址給那個版主要他注意

大家也可以連過去看

那位小偷把人家以前寫的文章節錄一段下來

又當成自己的話發表在blog裡

真的是...不告都對不起良心



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patfender/3/12664816

40/20060323141028/

小偷偷了這篇

大家只要copy他偷的那段 在google搜尋一下

立刻可以找到他偷誰的文章

真的很過份

ahnknone  | 09/07/2007 17:58:05



一定要告的阿

我最討厭不知悔改的小孩

Orange  | 09/07/2007 18:51:31



天啊 卜媽 我去她的奇摩看 居然她跟我同校ㄝ(我是老學姊了) 新竹市私立光

復中學

真覺ㄉ羞愧 她的學號是紅色 應該是資訊科或電子科 不過我真的很佩服卜媽

那麼利害

把她找了出來 說真的我越看越氣 sue her 讓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娃兒 嚐

嚐苦頭



stacy  | 09/07/2007 19:00:19



補充 看了一下她的照片 她在華納 所以下次有去看電影我會幫你注意注意

stacy  | 09/07/2007 19:31:48



對阿對阿 真是丟臉死了

還到用不少作者

真是可惡

這種人真可悲 以為他很厲害一樣

一切是個幌子



我支持你檢舉他!!!

大家都支持你!!!!

別氣壞身體喔!!!

我支持你  | 09/07/2007 19:49:21



卜媽~~

支持你!!

加油加油!!



Miffy

yllpljw1  | 09/07/2007 20:49:03



卜媽:

身為你忠實的部落格讀者 .

我覺得你做的對極了.

現在青少年的價值觀有時真的會讓人暈倒~~

拿別人的經驗做生活,這不會太空虛了一點嗎?

加油唷! 一定要讓她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.

Ginger  | 09/07/2007 22:54:11



卜媽好厲害,可以把它全部的報台都找出來

想不到我短短兩天沒上網,卜媽已經挖到他那麼多底細,

其他網友竟然也可以找其他相關的偷文

真不知道他到處把別人的文章變成自己的的心態是什麼

可能想衝人氣吧,虧它長的好像不醜





selina  | 10/07/2007 01:23:19



絕對支持妳到底!!!

等我回台灣

我也會以此為例 告誡我的學生



我的作品曾在新光三越展出過

那次也是有位小姐將我的服裝設計作品以專業相機拍細節的方式

全拍光光 :(

那位小姐沒有記者證, 而且現場有標示勿翻拍,

我當時氣呆了, 反應不過來. (因為沒想到有人會這麼厚顏無恥)

她大概也不知道我就是作者本人,

我最後向大會工作人員反應,

結果也"無三小路用" (please excuse my language.)

那是十年前的事了,

Ever since then, I have never put my work out in the public.



Anyway, 我完全了解妳的感受,

我覺得那孩子最好學會尊重她人before she make further mistakes.



Lydia Huang

Lydia Huang  | 10/07/2007 01:42:54



加油喔!!

英國台灣媳婦之光~



\\ ** __ ** //

\\ |_| //

\\ //

MJ  | 10/07/2007 02:34:11



謝謝大家對於卜媽的鼓勵與支持!^3^

卜媽真的好感動!!



關於這件事,有最新的發展.當事人已經刪除抄襲自卜媽的那篇文章.

並且在卜媽的奇摩部落格回應裡道歉.但是,這個道歉的誠意程度,本

人目前持保留態度.



加上卜爸對於這件事也有意見,所以卜媽決定先不予以回應.

明天,我在來公佈我的決定.



只是,這位J小妹,如果你有在看的話,也請你別已為這件是可以口頭

說說抱歉就算了.你自己也承認自己是個累犯,我也不得不承認我是

個是非分明,且非常嚴厲的人.所以請你自己先有接受逞處的心理準備.



另外,也有朋友向卜媽詢問如何查詢盜文者身分以及如何舉證等問題,

卜媽也會近期內將步驟PO上來與大家分享.好讓大家在遇到相同情形

時,能夠再最短的時間內,收齊對自己有利的資料.*_^~





再一次謝謝大家!! ^_^



愛丁堡卜媽  | 10/07/2007 06:14:15



嗯我也支持你喔!加油。

roddick55  | 10/07/2007 08:59:10



Hi 你好,



我一直是潛水客,剛去看了那位J小姐在你奇摩的道歉信,文字內容不見有真誠道歉的心,以及想改過的決心,

我只讀到這位J小姐想用小女生的方式騙取你的原諒,讓她能暫時脫罪。我支持妳採取較正式的法律解決途徑,

讓這一代的年輕人能懂得道德的重要性。

passagere  | 10/07/2007 16:31:30



遇到這種事…連潛水客都忍不住浮上水面來幫卜媽加油打氣…

17、8歲其實也不小了…連是非對錯都分不清…這種人真是應該讓她得到一

些教訓才是…

卜媽加油…不論妳做出任何決定…一定都支持妳的~~



潛水鐵弟  | 10/07/2007 19:46:39



她的行為如同在學校考試作弊,

18歲是年輕, 但是年輕不代表無知,

基本是非對錯的觀念應該要有,

該給那個女孩一點教訓!

也順便警告其他想如法泡製的人,

卜媽, 我支持你!

Hazel  | 11/07/2007 02:34:00



卜媽加油!!!!我想很多人是支持正版的。

許久沒有上網一才才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,真是遺憾。

年紀青青的小朋友想要吸引別人注意,卻沒有思考過後果,也許是知道後果,但

不認為如此重要,我贊同樓上說的,這是一種價值觀的扭曲,不過這次對他來說

也許是個轉機,讓他瞭解尊重別人,才值得他人尊重。

哈哈~~這個話題好沈重,總之,期待卜媽的新作。



祝安



黑黑

黑黑  | 12/07/2007 22:08:27



卜媽加油!!!!我想很多人是支持正版的。

許久沒有上網一才才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,真是遺憾。

年紀青青的小朋友想要吸引別人注意,卻沒有思考過後果,也許是知道後果,但

不認為如此重要,我贊同樓上說的,這是一種價值觀的扭曲,不過這次對他來說

也許是個轉機,讓他瞭解尊重別人,才值得他人尊重。

哈哈~~這個話題好沈重,總之,期待卜媽的新作。



祝安



黑黑

黑黑  | 12/07/2007 22:08:40



卜媽加油!!!!我想很多人是支持正版的。

許久沒有上網一才才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,真是遺憾。

年紀青青的小朋友想要吸引別人注意,卻沒有思考過後果,也許是知道後果,但

不認為如此重要,我贊同樓上說的,這是一種價值觀的扭曲,不過這次對他來說

也許是個轉機,讓他瞭解尊重別人,才值得他人尊重。

哈哈~~這個話題好沈重,總之,期待卜媽的新作。



祝安



黑黑

黑黑  | 12/07/2007 22:08:47



卜媽~



我的格友helenna也遇到跟妳同樣的狀況

我把妳這篇文跟下篇文給她參考



^^

alfa156  | 20/07/2007 13:38:31



透過alfa

我也進來看了



我的那個小偷更誇張

圖跟文全copy過去

整個部落格只有我的二篇文

不知道的

還以為是我的分站哩

有一種被人拿著身分證在外招搖撞騙的感覺



已經給它明的暗的都留了言

還沒有回應

看了你的做法

我想我還不夠強勢!!



小偷站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

0RzgoquAFRBvWms.BJL905fB/









helenna  | 20/07/2007 13:55:06



哇,好久沒來晃,竟然出大事情了~

不好意思,完全狀況外!



請問卜媽,他是真的把你的文章當自己的發表,

還是有註明是轉貼,只是沒先徵求你的同意呢?



不過說實在的,卜媽不愧是卜媽~

補頭的太太果然厲害,居然可以發現到有小偷!



卜媽千萬要息怒喔~

換個角度想,名牌才有人仿冒,表示卜媽之作有名牌品質的保證喔!

說名牌,有點俗氣,那我來比做『大師之作』好了!

(狗腿,狗腿呀!)

tinawilson  | 21/07/2007 23:26:27



dear 卜媽

這兩天跟奇摩顧客服務部連絡

對方要求我填寫個人資料才能受理

但~

我已經提出相關佐證

原文的內容也能證明正宗

我不過希望

查明後

要求對方刪除文章



有需要暴露我的隱私給奇摩網站嗎?

最近許多網站無故洩漏使用者的隱私資料

誰保障我的資料不會外洩?



目前

仍繼續跟奇摩"溝通中"



想請問

你曾填寫過奇摩的侵權同通知書嗎?



謝謝



helenna  | 22/07/2007 01:49:53



dear tina,



哈哈~妳真是耍寶功力不減耶~ ^^

那個妹妹是把我的文章跟照片全當成自己的發表,文章的人稱還小作修改

改成像他自己的.

就是這樣我才會這麼嚴肅的看待這件事.不然,忘了放連結我頂多警告.



不過,這件事算是落幕了吧!J小妹已經照卜媽開的條件全執行了.只希望她

能好好記取教訓.努力向上呀! *_^~



對啦!妳換鎖了沒? 我真的很擔心ㄋ!



dear HELENNA,



應該都是要留資料哦!之前我向XANGA檢舉J小妹這件事也是有要我留資料.

我想,因為這是牽涉到法律相關性的指控.處理單位當然不能輕心,所以一

定要確認

妳留資料好確保你是原文作者.



如果不行的話,真的就只好讓警察代為出面囉~



遇到這種事,真的會很煩心ㄋ! HELENNA要加油!盡量不要讓惡賊影響妳的

生活與情緒哦!^^









愛丁堡卜媽  | 22/07/2007 06:0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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